负债房屋在离婚案中如何处理
时间:2023-03-05 15:30:17 2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负债房屋在离婚案中如果是属于共同房产的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与房贷一并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一、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分割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在婚后贷款买房,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一方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并且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产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合理的进行补偿。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5.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二、父母付的首付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父母付的首付离婚时具体按以下方式分割房产: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三、结婚10年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分配财产

结婚10年离婚房产按如下规则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且在婚后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则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归登记一方所有,并由其对另一方在婚后增值、共同还贷部分进行补偿。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所购房屋,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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