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离婚过程中处理婚内债务问题
夫妻离婚后各自的债务,由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三、夫妻之间的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双方就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例如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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