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垦后宅基地能改变用途吗
宅基地复垦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对农村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闲置、废弃、拆除的宅基地(包括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复垦,使其成为可耕地的一项重要工作。
宅基地复垦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房集聚、自然灾害避险搬迁、异地搬迁、农村环境整治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鼓励开展整村整片集中整治复垦。
宅基地复垦应当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调整的,应当取得相关权益人的同意。宅基地复垦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亩,但与周边农田相连或联合进行土地开发改造的,复垦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切实提高宅基地复垦质量,复垦后新增的耕地二级地类和周边相邻耕地相同,质量等级不低于周边相邻耕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及农民建房建新拆旧政策,对已落实建房安置指标或已签订购房安置协议的农户,鼓励其先行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
在不少地区的实际操作上,通常农村宅基地复垦主要是闲置、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
因此,宅基地复垦后可以改变土地用途。
二、宅基地复垦有哪些意义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目的是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奉节县实际情况,复垦有以下现实意义:
1、复垦是惠民政策,是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通过宅基地复垦,改善了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耕种利益明显提高,地票交易后平均每户可直接收入约5万元以上;复垦权利人补偿后自愿农转非达到户改参保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养老保险以解决后顾之忧。
2、解决城镇建设用地难的问题,有利于城镇的建设发展。通过复垦形成地票用地指标的转换满足城镇扩张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占补平衡。
3、助推脱贫攻坚。形成地票交易后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得补偿价款,为助推脱贫攻坚发挥积极作用。
三、宅基地使用程序是什么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城镇化的发展在不断的进行,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人们在省生活中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时候在解决宅基地买卖的时候不能很好的解决,导致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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