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稽查内容
税务稽查的内容是指完成税务稽查任务,实施税务稽查的具体项目,它是税务稽查任务在税务稽查实施中的具体表现形式。税务稽查任务是多方面的,其具体在检查内容十分广泛,这里仅就检查纳税人执行税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基本内容作一阐述。由于各类税种确定应纳税额的方法不同,产生错弊的情形不同,其检查的内容项目也有所不同,税务稽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稽查纳税人各种营业收入的核算与申报,
(2)稽查纳税人各种成本费用项目的列支、转销及申报情况。
(3)稽查纳税人其他各种应税业务的核算及申报情况。
(4)稽查纳税人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和定价情况。
(5)稽查纳税人适用税率、减免税、出口退(税)申报情况。
(6)稽查应红领巾税款的计算、申报与缴纳情况。
(7)稽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稽查纳税职能
稽查纳税的职能是指稽查纳税作为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之一,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固有功能。只要开展税务稽查,这些固有功能都会或多或少的发挥,其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税务稽查基本任务的实现,这些功能包括监督、惩处、教育、收入等。
(1)监督职能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监督可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事前监督主要是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事中监督主要是指在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税款报告,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过程中对纳税人的申报表的审核及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审核,开票和税票的销号处理等。事后监督主要就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对纳税和扣缴义务人的监督主要通过对其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他有关纳税、交缴税款情况的稽查审查得以实现。因此为了使税务稽查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开始在稽查的广度、力度、深度上下功夫。
(2)惩处职能。
税务机关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强迫税收违法人员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并对其行为予以经济制裁。税务稽查的惩处职能是税收的强制性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在税务稽查中的集中体现。税务稽查在发挥其惩处职能时要做到:一是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二是充分运用国家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三是不能以罚代罚。
(3)教育职能。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稽查,查处了违法行为,从反面教育当事人,也教育了其他纳税人,从而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税务稽查的教育职能是由税务稽查的最终目的决定的。一方面,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修正,按照税法要求予以处理,另一方面,通过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对广大纳税人产生威慑、警示作用。因此税务机关越来越注意加强集中宣传教育,同时,对社会影响面大、情节恶劣的偷抗税行为坚决惩办,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曝光,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决不姑息。
(4)收入职能。
税务机关通过查处偷税、骗税等案件,不但能直接查补大量税款,更重要的在于处理一个、教育一批、治理一片,从而堵塞了税收漏洞。同时为组织收入奠定了基础,因为税务稽查一方面直接组织收入,另一方在促进了组织收入,这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也是财政职能决定的。税务机关今后会加大查补收入的力度,同时,还会加强征管信息的反馈,将税务稽查中发现的征管环节的漏洞和不当及时反馈给征管方面。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