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包括: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方。如果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尚未转让,买方可以优先转让所有权;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房屋已转让,只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起诉;
3、卖方不签收押金。通常,房地产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存款金额。然而,通常,买方在将存款交给中介后将存款转移给卖方,但卖方此时不签收存款;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转让。在实际买卖过程中,许多卖方认为房子在签订合同后卖得太多,并要求额外的钱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卖方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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