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需要支付违约金,这实际上是对劳动权的一种限制。大学生就业后也经常面临被索取巨额违约金的情形。并且,违约金条款多被滥用。在约定时,往往是由用人单位一方强加给劳动者,如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需要支付违约金,这实际上是一种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在追究责任时,法院通常只看合同约定,不关注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使得惩罚性的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得到支持,给劳动者造成极大的负担和损失。
限定和约束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贡献。对违约金条款的限制是国家立法对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本质特性,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今后,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种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话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约的话是需要支付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但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侵害了劳动者自主择业权。为防止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劳动者违反合法的“约定服务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同时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以为劳动者办户口、提供住房、车辆等福利为理由而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都不合法,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若员工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遵守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
如果员工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该职工不得违反,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只对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有效,其它职工即使签了也对其没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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