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换言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以下权利。
1)播放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将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播放出去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可授权他人将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录制下来并转播。
3)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复制广播电视节目的方式有录制、出版等,如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英语数学节目录制成磁带和录像带。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二、根据规定怎样算侵犯版权
侵犯版权是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对于他人的作品进行使用歪曲篡改和剽窃。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必须享有著作权。
三、歌曲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确定
歌曲的著作权归属通过签订协议确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