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不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根据即将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在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这三种情况是: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他们的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大陆办理
如果男女都是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可以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无需回到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登记程序(一)申请。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海外华人自愿在中国大陆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我的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除上述证件和配套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还应出具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签发自己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向的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共识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并查询有关情况。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和其他问题的处理达成协议,则应当场登记并签发离婚证明。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要注意双方提出离婚意向的表述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帮助、婚姻关系的改善等,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处理是适当的
(III)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拒绝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拒绝登记的原因。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离婚证明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离婚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其应尽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来说,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手续的大多数人属于中国大陆居民。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办理结婚手续,但现在定居在中国,如果他们想和配偶办理离婚手续,他们只能回到自己的国家。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如果没有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使此时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不接受
我刚结婚时可以申请离婚
撤销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财产登记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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