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医疗的,原工资和福利在停工和留职期间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暂停和保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由本区设立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也就是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在工伤工人评估残疾等级后,停止原治疗,享受残疾待遇。
工伤能带薪休假吗
工伤是可以带薪休假的。工伤待遇应确定停工留薪期限,一般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的延长带薪休假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另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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