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违约金是合同上有注明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供热采暖期交费的最后期限。需要缴纳,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一、不交物业费如何处理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能不能给停电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不能给停电。
对于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物业只能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催收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暖气最近要到几月份报停
办理供热报停手续的时间是4月20日至10月之间,具体办理时间根据各供热企业规定,具体办理程序按照各企业规定执行。
然而,不同地方对于暖气停报时间规定不一,以河北为例,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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