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供证据。双方离婚后,因探视权受阻需要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对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至少提供以下证据:
1、是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2、如果离婚协议明确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则离婚协议是纠纷发生后的有力证据;
3、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的资料:(1)双方的身份信息;(2)离婚证;(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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