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属于典型的服务合同。根据物业服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居住物业服务和商用物业服务两种不同类型。当然它们的费用也是不同的,家居的肯定比商用的要便宜的多;如果根据签约时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前其物业服务合同和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原因是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统一为业主办理,属于强制性的。而后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在居住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保证下成立物业会,共同与物业服务公司谈判签约的。
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
在此敬告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以消极地拒绝缴纳物业费来对抗,这样既无合法依据也非明智之举,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得不偿失。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物业管理条例》: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协议是有法律依据的,无论前期物业协议还是后期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只要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达成,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全体业主都应当遵守。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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