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适用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5月18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对于错案、冤案的国家赔偿标准,根据《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而造成死亡的,则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因此,具体的国家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而定,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的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适用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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