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后后车追尾的情况下,如果他已经从别的车道进入到你行驶的车道正中间中国刹追尾那么就是你的全责,因为对方超车进道(整体车身已经在双白线中间)这时候你必须要减速,带着刹车,保持车距,哪怕对方中国刹,你有足够时间刹车就算后方追你尾也不是你的责任。如果对方在没有安全距离内强行进道,由于没计算车身长度导致的追尾(前车左后保险杠剐蹭你右前保险杠或是前车右后保险杠剐蹭你左前保险杠)这时候如果形成角度剐蹭属于前车全责。这叫加塞不叫追尾,不要被忽悠。建议你在开车时尽量和前车保持车距不要跟太近,100米内,我知道这不太现实很容易被加塞但是因为路上车实在太多,保不齐那个手生的,或者电动车,行人强行通过的,前边发生什么事你根本来不及反应,为了自己爱车、为了不花冤枉钱,尽量还是速度慢一点,车距大一点。总之安全第一。
虚线变道被后车追尾责任怎样划分
虚线变道后发生追尾,其前车未完全变道的,前车全责;前车以完全变道的,后车全责。前车强行变道需要后车紧急规避,在降速后造成追尾,是对方的责任。恶意切线或者过急变线,这种行为导致碰撞的,前车已留有足够距离变线,而追尾是由于没有及时避让导致的,那么就是后车的责任。所以在恶意加塞或者是变线,需要要有证据才能判定责任是对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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