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有用吗?
房产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的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房产赠予需要做公证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2、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房产证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2、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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