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有效举报未发放工资问题
如何有效举报未发放工资问题是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3.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4.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5.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6.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克扣工资的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当事人陈述、同事的证言等证据。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三、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多少
单位扣工资最多扣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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