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应该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卡到区或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办理完失业申领手续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接受你的申请的10天内对你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结果出来后,相关人员会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进行通知。符合享受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日起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失业金。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