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具体有以下亮点:
1、完善广告标准;
2、明确定义虚假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包含虚假或误导性内容,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3、约束广告代言人;
4、禁止烟草变相广告;
5、十岁以下不能代言;
6、规范互联网广告;
7、加强对媒体的监督;
8、公益广告负责;
9、监管不到位将追究责任;
10、广告主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广告法禁用的词汇有哪些
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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