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广告代言人
先说企业选代言人滴要求:首先要有助于塑造或维护企业品牌滴形象,现在市场上几乎任何行业都存在产品高度同质化的问题,只能在品牌形象上去诉求个性,用一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代言人是最便捷的方法,代言人的个性和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了品牌的个性与形象,推广起来会比较有说服力。任何明星都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企业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不可能没做过市场调查,对于某些不喜欢此代言人的消费群因此而放弃选择该品牌也是应该在预料之中的,指望由一个代言人讨好所有的消费者,就如同指望一种药包治百病一样不现实。做市场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消费群细分这回事,所以,在网上去调查最受欢迎的代言人或是最不受欢迎的代言人怎么看都象个笑话,偶们做市场调查还要细分年龄、职业、性别、受教育程度、地域等因素呢,你在网上调杳出来的东西能代表什么?最多说明知名度与受关注的程度,完全看不出受访者的情况,那么对于消费群也就无从分起,如果是中老年保健品的代言人最受小朋友欢迎,那么这种最受欢迎有什么用?培养未来的潜在消费群也不是这个样子培养的。代言人还有个作用就体现在对于产品销量的提升上,这个厂商一看销售报表就心知肚明,代言人对消费者的影响基本分为三种...查看原文
2广告代言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告作为一种吸引消费者、宣传商品和服务的手段在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广告中聘请代言人的行为层出不穷。广告代言人已成为一类新型的市场主体,其作为一个独立的、与其他参与人地位平等的广告主体,长春户外候车厅是广告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因此,一旦出现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情形,对消费者的危害往往十分巨大,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却没有涉及。在广告法律关系中,代言人与企业之间是一种雇佣合同关系,广告代言人与企业之间首先是一种合同关系,其次是一种雇佣合同关系。第一,广告代言人向雇佣人提供的是一种劳务。在代言中,广告代言人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就可认定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广告代言人无须对市场风险如广告不准许刊播、消费者不予认可、所代言的商品或服务无人问津等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广告代言人向雇佣人提供的不是一般劳务,而是一种特殊的品牌代言劳务。目前,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查看原文
3代言广告责任怎样确定
明星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我国《广告法》中并没有对“虚假广告”的含义作出明确界定。有关“虚假广告”的规定只是出现在其中的零星条款中,这给司法实践中对虚假广告的认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当消费者提起诉讼要求代言食品广告的明星承担连带责任时,就存在着如何认定广告虚假的问题。在具体案件中,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应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参照国家工商局在《关于认定处理虚假广告问题的批复》中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即“关于虚假广告,一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认定: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属实”。我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进行虚假宣传的社会团体、组织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并没有将个人列为承担责任的主体。《食品安全法》首次将承担责任的主体扩大到了个人,这是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举措,也是针对近年来部分明星代言产品质量低劣引发严重负面效应的立法反...查看原文
4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法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监测中发现途牛旅游网和小天才电话手表等广告利用了未成年人进行代言,利用未成年人作为代言人屡见不鲜,以后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再从事广告代言活动。代言广告如果虚假广告的话要承担哪些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三年不得代言广告,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2、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3、没收广告收入,并处以罚款,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查看原文
5广告代言人具审查义务
近日,就侯耀华等演员代言广告引发的风波,中国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就代言人进行广告代言时的注意事项发表了看法。该负责人说,代言人代言广告,要特别谨慎,一方面不能因自己的代言行为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损害;另一方面不能因为一次代言行为使自己名誉受损,影响今后的发展。为此,建议代言人在进行广告代言时严格地从两个层面对广告进行审查,以防范可能产生的代言风险。第一个是法律层面。我国有《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广告活动进行规范。这些都是代言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最低要求,违背了这些规定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看,代言人在进行代言时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主体资格。审查聘请其代言的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经营、生产资格证明文件,以确定签约对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产品。审查代言产品的各种证明文件,确定产品是否为合法生产、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审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件、专利证明、原产地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等。广告内容。在确定主体资格和产品都没有问题的情...查看原文
6我国广告代言人的使用特点
品牌最初的作用是为了识别。在品牌理论百花齐放的今天,品牌的各种延伸功能被放大得美仑美奂,而恰恰是本质的东西被忽略、被遗忘了。显然,如果从识别的本质出发,品牌形象是需要相对稳定的——作为品牌形象重要部分的代言人,无论是卡通形象,还是真人形象,也都不应该经常改变。但目前国内企业普遍浮躁,越来越倾向于将品牌代言短期化,热衷于广告代言。在高唱着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的口号下,在知道做标准难、玩不得半天虚假的自知自明下,做品牌就成了一个看起来有进取心的选择。而如何做品牌呢?事实上很少有企业愿意按照某种品牌理念长期而系统地精耕,而大多打着品牌的幌子追求着企业或管理者的短期目标。于是,这种看得见摸得着且热闹的广告代言自然被企业趋之若骛。甚至,一些极端的说法也纷纷出笼::没有代言人就没办法做品牌,没有品牌代言人的品牌就不是品牌。厂家的狂热自然也影响到了分销商,似乎有了代言人,未来的利益就有了保证。于是,一些品牌就出现了没有品牌代言人就无法招商的情况。这反过来又坚定了厂商寻找广告代言人的决心。派力接待过的咨询客户中,就不乏将在CCTV上打广告和找明星代言当成招商的手段,当成对经销...查看原文
7广告代言要负连带责任
日前,市工商局举办《广告法》修订情况和广告审查标准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市媒体及广告企业负责人、广告审查员进行培训。记者从培训中了解到,目前已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是《广告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亮点颇多,重点锁定虚假广告治理问题。广告代言要负连带责任据了解,此次提交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6章75条,与现行《广告法》相比,增加33条,修正18条,维持不变或仅有文字简单调整的24条。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充实和细化了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活动规范,修订或新增了医疗、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等类型广告的准则;完善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经营行为规范;强化了监督管理,加大了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这意味着,明星代言产品自己要先使用。如果明星做虚假广告,将承担法律责任。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在手机接受广告信息中,《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垃圾广...查看原文
8虚假广告代言人一并处罚
据《京华时报》报道,央视曝光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后,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修改《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不允从错误中获利个别名人为了经济利益,在自己没有使用过产品、也不知产品真实效果的情况下,就按广告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大肆宣传产品子虚乌有的功效,带来了很不好的社会效果。名人从代言中获得巨大收益,当然要为其虚假代言受到处罚,这在法治国家是一个常识: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就曾因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好莱坞一演员因为假证言广告被罚50万美元名人一再从代言丑闻中成功脱身,竟然有人能持续从一种错误行为中获得巨大利益,竟然有人只享受利益而不承担相应责任,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耻辱。一个尊崇法治至上理念的社会,绝不能容忍任何人从一种错误行为中获得益处。代言人不是替罪羊明星代言并不争气,从刘嘉玲代言SK,蒋雯丽代言的化妆品,李咏代言的某地板,再到葛优代言亿霖传销,都因产品质量或涉嫌欺诈等问题,先后引起轩然大波。明星见利忘义拍虚假广告,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也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固然应被指摘和谴责,但把矛头只对准明星,包括这次律师...查看原文
9从严审查公众人物代言广告
针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从严审查公众人物代言广告,确保审查批准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审批广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通知说,为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针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四条措施是:一是严把广告审批源头关。严格依据广告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广告审批,从严审查公众人物代言广告,确保审查批准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审批广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切实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大对违法广告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地市级电视频道、信息网站等媒体的监测,加大对公众人物代言的、含有低俗淫秽内容的、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严重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违法广告中的突出问题,必要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专项监测报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止严重违法广告。三是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依据广告监管有关规章和规定,对监测到的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一律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或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律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一律进行公告并在省局网站...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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