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情况中的解约行为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在交易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若卖方可供之房屋延迟交付时间超出一定期限;如卖方未能依照约定获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当卖方未经授权擅自改变原规划设计时;倘若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相比,其误差率已超过绝对数值的3%;或者是房屋品质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标准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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