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但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确实是因为送养当时没有能力抚养,但后来父母身体康复或者经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抚养子女的能力,因而想再生养一个孩子,则可以再生养一个。
一、过继子女是合法行为吗
过继子女是否属于合法行为,要看符合法定的过继条件。送养人要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二、双方自愿送养孩子的条件
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原则上不能以放弃抚养权为由,私自将孩子送养。但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送养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一)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可以作送养人的个人或组织有哪些
可以作送养人的个人或组织包括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以及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1、此处的“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未成年人。
2、从实践情况看,我国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是指各地民政部门主管的收容、养育孤儿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社会福利院。
3、关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适用本项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能够以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为由送养子女的只能是生父母,不包括养父母、继父母。二是生父母必须存在特殊困难才能送养子女。三是生父母在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而决定送养时,必须生父与生母双方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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