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子女没有尽到养父母抚养责任有继承权吗
养子女没有尽到养父母抚养责任有可能还是享有继承权,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就是说,养子女既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在法定继承人(包括养子女)中,如对死者生前有遗弃,或对死者生前有情节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司法机关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上可剥夺其继承权。如果法定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有赡养义务,并有能力负担而拒绝承担义务的,如前所述,这样的继承人将丧失其继承权。
二、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吗
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而消灭,养子女不得要求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不再承担抚养教育、扶养帮助、赡养扶助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养子女既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也对生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当生父母死亡时,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三、养子女会在哪些情况下失去继承权
养子女会在以下情况下失去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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