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欠的钱自己花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已婚夫妇如有个人债务,且能得到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执行共同资产;若出现异议,那么就无法动用夫妻共有财产。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内,若一方以外姓名义产生的负债超出了家庭常规生活所需,这部分债务并不视为夫妻共债;债权人需能提供证据证明此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存款如何避免变成共同财产
首先,可在婚前购置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
此类财产以购买者个人名义登记,婚后无论房产价值如何增长,均属其个人所有。
可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将之与婚姻期间其他收入分隔开来。
只要能明确区分,婚前储蓄在婚后仍归个人所有。
再者,可在婚前购买长期投资产品,婚后产品到期时,本金及收益同样为个人财产。
还可以父母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将婚前储蓄转入其中,实则由个人掌控。
最后,夫妻双方可签署财产协议,明确婚前储蓄归属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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