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返租事宜,相关法规明确指出:返租即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其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之际,与购买方签订租赁合同,从而承诺在购买行为完成之后向购买方支付一定的固定租金。
同时,这种销售方式还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之内对此等房产进行承租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出租经营。
然而,对于尚未竣工的商品房而言,则明令禁止采取售后包租的形式进行销售;而对于已经竣工的商品房,并未对其进行法律上的限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