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补贴增值税吗
时间:2023-05-05 18:10:26 3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单位处置已使用的卡车不能免缴增值税。

该单位的财务人员认为,报废卡车售价低于原值,因而无须缴纳增值税,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但即使依据该文件,也只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在售价未超过原值时方可免缴增值税,对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卡车,无论售价是否超过原值,均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而且在增值税转型后,财税[2002]29号文已作废。

2、单位处置报废车辆不适用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

增值税转型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因此,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不属于二手车。同时,该单位的车辆属于应办理产权登记的固定资产,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前,应先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此时该车辆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

另一方面,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也就是说,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角度,收购报废汽车是作为废旧物资而不是可使用的二手车,因此,该单位报废卡车的回收价虽然不足3000元,但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全文8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新时间:2024-01-20 11:15:06
查看增值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增值税 最新知识
针对车辆报废补贴增值税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车辆报废补贴增值税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