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由原告承担。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时,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离婚诉讼收到传票后多久开庭
离婚起诉一般接到传票3天内开庭审理。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必需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必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n(一)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费;\n(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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