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证人的证言查明案件事实受到古今中外法律的重视,也是各种诉讼中应用最广泛的证据形式。在中国,除了因生理和精神缺陷或年轻而无法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任何知道案件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如果你知道案件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要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通过语言再现之前形成的记忆,成为证人的证言。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证人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直系亲属也可以作为证人,但他的证明力可能不如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
开庭的是证人怎么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所以说作证人要对自己所作证的事进行按照事实来称述,不得恶意污蔑他人,还有就是证人要遵守法庭纪律,不然也会受到惩罚。
也就是说出庭作证人不能作伪证,要如实交代,要注意遵守法庭纪律,在开庭期间,法官未传唤的,不得在观众庭旁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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