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一、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怎样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3、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以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公司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流程,具体如下: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从成立的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最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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