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房屋不能强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行拆除房屋。一旦遇到强拆,首先要冷静应对,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在适当时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如果房屋被强拆了怎么赔偿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二)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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