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国家在征收农民的土地时,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价值的总和计算。同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家不会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回收,在对其进行征收后,应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价值的总和计算。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农 民 房 屋 征 收 的 补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农民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总额的30%~40%。同时,《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重新核拨乡(镇)企业上缴地方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征收房屋及建筑物的补偿费按房屋及建筑物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核拨。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国家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后,应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价值的总和计算。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农民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总额的30%~40%。同时,《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重新核拨乡(镇)企业上缴地方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征收房屋及建筑物的补偿费按房屋及建筑物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核拨。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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