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部门规章由中央各部委制定,条例由国家制定或批准。
法律和条例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5、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可以指团体制定的章程。
如何区分法律与条例?
法律和条例在许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但它们也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法律是由国家或地区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所有人在所有时间。而条例是由特定的组织或部门制定的,通常只适用于特定的人群或地区。此外,法律通常具有更严格的规定和更高的处罚,而条例通常具有更宽松的规定和较低的处罚。总的来说,法律是更高的法律标准,而条例是更低的法律标准。
总之,法律和条例在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处罚力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法律是更高的法律标准,而条例是更低的法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文7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