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签字。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小区业委会需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候选人。
一、业主代表怎么产生
业主代表产生具体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应当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选举产生。
业主代表是经业主授权的,故对执行授权业主具有投票表决能力,但必须附有业主的书面或可证明的权限许可。
业主代表的职责与义务具体如下:
1、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负责协调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采取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业主代表是全体或部分业主推选出来,能够行使授权业表决权的业主,业主代表具有合法性,且当权限占小区总业主二分之一以上时,能够表决小区部分决议,当权限占三分之二以上时,能够表决小区全部决议,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物业不作为业主如何维权
物业不作为,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时,即可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通过业委会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弹劾物业,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除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外,业主也可以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举报给相关主管部门。
三、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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