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户口本。(1)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须出具户口簿、办证通知单,因故无法出具办证通知单或者对证件登记项目有异议的,须由申领人的监护人证实说明或者核实原始户籍证明材料后办理。(2)超过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出具户口簿,并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5、房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
6、提取申请人南京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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