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房的诸多情形,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问题主要源于出卖方未能及时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或者是因为购买方资金短缺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抑或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所导致的延期交房。一旦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延期交房的状况,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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