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除应符合哪些法律手续
房屋拆除应符合的法律手续是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登记;交付拆迁补偿款,动土开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提供依据。
3.制作拆迁损失报告。协助企业制作《动迁调查表》;根据需要委托相关评估公司对企业资产及效益进行评估;协助企业制作《拆迁损失报告》。
4.拆迁补偿安置协商与谈判。就补偿安置问题代表企业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合理反映拆迁中涉知及企业利益的事实及补偿要求;监督拆迁的实施过程,审查程序的合法性。
5.参与道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参与企业与出租方的租赁纠纷案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参与企业与拆迁方之间的裁决及听证程序;
根据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诉讼等。
三、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n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n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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