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购房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履行义务未能达到预期的标准,那么该方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对受损一方进行补偿的违约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事先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相关的违约条款,则违约方应按照约定的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违约条款,那么违约方就必须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全文6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