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合同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一般情况下合伙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合伙的签约主体,也就是合伙人;合伙的企业名称或字号等;合伙经营的范围、期限;合伙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比例;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和比例;入伙、退伙、转让的约定;合伙事务的负责人和执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以上内容约定无误,一般情况下由各方签字按手印后成立、生效。
一、中途加入合伙人怎么就去出钱
中途加入合伙出钱与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同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人合伙工程没结算退伙应该怎么办
个人合伙工程没结算退伙应这样办:
1、首先要看大家签订的合伙协议对合伙份额、权利义务、债务承担、终止方式等有关协议,并按照协议处理;
2、合伙协议终止时,应当对完工工程和剩余物资进行定价分配或者固定证据,并在工程结算后进行清算分配,如果盈亏分配比例没有明确约定,通常按出资比例确定;
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从保护合伙协议纠纷各方合法诉权的角度出发,比如合伙人对合伙费用、对外债权债务、盈余损失有很大争议,但合伙账目规范齐全,法院应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委托审计,法院也可以委托审计部门对合伙账目进行审计,受理的案件可以先暂停,清算后再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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