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确定是夫妻一方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姻期间购房,仅登记一人姓名也属共有财产。
婚姻存续期内购置房产,若只写一方姓名,通常视为夫妻共用财产;如在婚前购买,则可归为一方个人所有。
共有财产是指法令所认可的,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所拥有之财物。
此类财产具有双方向性,可以涵盖实体物、货币及无形资产等多种类型。
分配方式依照国家规定,采用统一衡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内卖房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间售出房屋所获款项并不一定为共有财产。
若所涉房产系某方在婚前独自购置,那么售房所得亦属其个人财权,而婚姻期内此房价值升值部分同样归属该方;如房产本为夫妻共同购买,且登记于双方名下,则售房款便成为夫妻共有的资产。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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