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二、共同财产是夫妻一方继承财产吗
共同财产是夫妻一方继承财产,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举证吗
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举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需要举证,而举证的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原告可以提供书证、物证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类型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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