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有:1、职工有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已经缴费满1年的;2、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是属于被迫失业的;3、已经去社保登记机关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以上三个条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确实一个条件,都是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的。
附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就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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