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规定失业保险交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2021年国家规定未满年限参保人虽然不能领到失业金,但是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金额一般不能超过失业金的80%。另外,对于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如果已经领取了失业金6个月,但在6个月之内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也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
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准备好的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三、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五、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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