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情形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诉讼离婚主要适用的情形: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婚姻关系的缔结与解除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具有严格的身份专属性。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任何人不能强迫和代理。可见,任何第三人(包括离婚诉讼中的代理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作出是否同意解除的表示。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他人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所诉并非体现本人意志,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起诉离婚能一次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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