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范围方面的风险点
1、地下建筑物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2、基建工地的应税临时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
3、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4、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间的房产是否按规定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5、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6、融资租赁的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7、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二)计税依据方面的风险点
1、地价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2、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
3、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4、房屋改建、扩建支出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5、房产评估增值是否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6、企业办理房产的相关税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7、决算前已投入使用的按暂估价入账的房产,决算后是否及时调整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8、共担风险、共同分配利润的投资联营房产是否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不担风险、收取固定收入的投资联营房产是否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的风险点
1、长期不进行验收的新建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2、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是否按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
3、购置新建商品房是否按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房产,是否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是否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什么是房产税,有什么特点?
(一)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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