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员工分别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2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第三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可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减少人员(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工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的;、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雇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工人工作,或者如果雇主违反规定命令或强制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工人可在不事先通知雇主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方面,单位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建议如果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员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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