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病去世单位应赔偿什么
根据现行规定,在职员工若不幸因病去世,其所在单位将提供以下三项补偿:
首先是丧葬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按照该员工在死亡当月的工资标准,以三个月为限进行发放。
其次是抚恤金,对于那些因公殉职或者英勇就义的员工,他们的家属将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再加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抚恤金。
而对于因病去世的员工,其家属则可以领取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以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抚恤金。
最后是遗属生活补助费,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可以通过支付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因病去世单位应赔偿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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