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的单位离职会一次性结清吗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则,員工在提出离职時,企业有义务在正式离职之日前,将其所有的薪资予以结算完毕。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九条明确指出,当劳资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一时间内,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根据《劳务法》的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我们还需要了解到,《劳务法》对于违反该法规定的企业,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实施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以及拘禁劳动者等行为,那么这些责任人将会面临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十五天以下拘留、罚款或警告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预支工资离职后未扣回
关于预支薪资未能偿还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当此类纠纷产生时,当事人若不愿意进行协商处理,或在协商无果之后,以及即便双方已经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却未能如约履行时,均可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同样地,如果当事人不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在调解失败之后,以及即使双方已经就相关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却未能如约履行时,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情况下,除了本法另有特别规定之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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