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异地身份证的条件及流程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务工的全国31个省(区、市)的户籍居民;
2、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3、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
2、户籍地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身份证,偏远地区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
办理费用:申请时收纳工本费用20元人民币(若是为丢失或损坏的证件申请替补证件则收纳40元人民币,可多次替补,不限数量)。
办理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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