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三日内送达。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在经过审查后,可以强制性通知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执行通知是给被执行人的,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一般以以下形式送达: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
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执行通知书是不是强制执行
执行通知书不是强制执行。
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
1、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2、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3、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4、边控对象通知书;
5、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
6、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又称为财产申报通知书,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时用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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