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证上的人死了拆迁怎么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证上的人过世后,宅基地拆迁补助归其继承人所有。宅基地补偿属于宅基地上面有登记名字的人的遗产,应该按照遗产继承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包括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三、宅基证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
统一办理农村宅基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房用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乡(镇)政府请示、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以及公告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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