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后祖父母是没有直接探视权的。法律规定的探视权行使主体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具体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侵犯探视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探视权要承担的责任: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对侵犯探视权的行为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法定权利,不得被随意剥夺。
二、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的规定有: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视权可以中止和恢复,发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修正后应当恢复。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